中國保利集團公司是馳名商標“保利”的商標持有人,北京保合利佳文化俱樂部有限公司盜用此馳名商標以“保利俱樂部”名義向社會公眾進行服務宣傳與推介,其行為已經構成對馳名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商標持有人特別聲明如下:中國保利集團公司未授權其他機構使用“保利俱樂部”名號,其他機構盜用“保利俱樂部”名號所引發(fā)的責任與后果與本單位無關,本單位保留追究侵權責任的權利,特此聲明。 中國保利集團公司 2016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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