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歷史債務纏身的*ST山水(600234)有望解決部分債務。10月13日晚間,*ST山水公告,公司已與主要債權人之一深圳市福帆達貿易有限公司及第一大股東黃國忠達成債務和解協(xié)議,*ST山水需在2017年年底前償還4000萬元債務,以解決這起源起于2004年的歷史債務,公司被查封的全部土地及房產也有望“解凍”。 此項債務最早可追溯至*ST山水2004年與深圳市達瑞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深圳達瑞”)產生的擔保糾紛,多年來一直未能解決。 直到2014年,*ST山水、黃國忠與深圳達瑞達成和解協(xié)議,*ST山水需在2014年4月30日前向深圳達瑞支付全部負債6000萬元,則債務結清。若*ST山水不能按約定及時償還上述債務,則對于超出6000萬元的部分,公司不負償還義務,由黃國忠代為償還。此后,*ST山水在股東的幫助下,償還深圳達瑞2000萬元,部分債務仍未償清。 今年5月,深圳市福帆達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深圳福帆達”)與深圳達瑞簽訂債權轉讓協(xié)議,深圳福帆達受讓了深圳達瑞對*ST山水、黃國忠及桂林廣維文華旅游文化產業(yè)有限公司的債權,成為*ST山水新的債權人。 根據(jù)此前*ST山水與深圳達瑞簽訂的和解協(xié)議,其只在6000萬元范圍內承擔債務償還義務,前期已償還2000萬元,根據(jù)與深圳福帆達的和解協(xié)議,*ST山水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償還剩余債務4000萬元。對于超出上述金額的部分,將由黃國忠單方面償還。 各方約定,一旦*ST山水償還4000萬元債務后,與深圳福帆達的債權債務關系將解除,而*ST山水也有望重獲已被查封的全部土地及房產。 *ST山水10月13日晚間同時公告,擬向近期新的舉牌方自然人吳太交借款8000萬元,用于公司開拓經營和資金周轉,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此次借款不需要提供抵押或擔保,公司取得借款后,將根據(jù)實際情況使用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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